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襄阳市樊城区大庆东路137号(物资回收公司)10幢3单元4层右4室房屋不动产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物资回收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物资回收 ,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襄阳市樊城区大庆东路137号(物资回收公司)10幢3单元4层右4室房屋不动产权物资回收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37万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物资回收

涉及房屋过户应缴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物资回收 。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以及该房屋尚欠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5年9月10日10:00--11:00时前安排看样物资回收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物资回收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物资回收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物资回收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物资回收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一周与本院联系物资回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不能参加竞买物资回收

竞买人如果委托其他人参加竞买,必须在2025年9月10日前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逾期,法院不认可委托代理关系物资回收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物资回收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物资回收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物资回收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交纳物资回收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

账号:623263760010753440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物资回收

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物资回收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物资回收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物资回收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物资回收

举报监督电话:0710-2766063 / 0710-276606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物资回收

法院咨询电话:沈云飞:18972269097

咨询看样电话:刘经理:13339802040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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